目前,保山市三大水系8个国考、省考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三条黑臭水体治理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共建成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9类15个,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6.32%。2019年,保山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8.9%,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成为保山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近年来,保山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打好水、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为推动保山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省政协常委、云南大学特聘教授 段昌群:“保山的生态禀赋很好,生态环境先天的底子很不错,这是保山们的优势,要及时地扬长避短,把短板补上,提升保山们的生态品质 以及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形成自己特色和优势,就是一定要抓住“一山两江”的保护,立足于未来、立足于长远、好好地来进行谋划,真正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近年来保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连续三年生态环境状况评价均为"优"。保山市、腾冲市分别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市营林造林36.73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1%。
围绕 "碧水蓝天"工程和 "森林保山、生态保山、美丽保山" 建设,近年来,保山市致力于"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监管、生态惠民",全力抓实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生态创建创造了良好的条件。2019年底保山市林地面积达2210.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77.3%,森林覆盖率66.32%,活立木总蓄积量达1.18亿立方米。
同时,保山市立足"山水田园城市 "定位,坚持以城市生态化为引领,持续推进“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建设,加快城乡垃圾治理、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城市河道治理等措施,有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1.1%、县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3大水系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率分别达8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