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工作,牢牢钳住环境空气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这个牛鼻子,市区联合多管齐下,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管控。
一是强化分析预警。密切关注气象因素和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一旦发现可能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立即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二是强化措施落实。压实园区道路、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工地、露天矿山等扬尘防治责任,提高道路清扫率,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大机动车管控力度,禁止老旧车辆上路运输,督促运输车辆采取防扬尘措施。三是强化现场执法。加大对市政、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执法检查,保证建筑施工工地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四是杜绝露天焚烧。加强对焚烧荒草、秸秆、垃圾等问题巡查整治,杜绝露天焚烧现象发生。2020年,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9.2%,高于地级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大于等于98.7%考核目标0.5个百分点。